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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机关一支部开展十二月党员活动日

发布时间:2017-12-08 15:49 来源: 达州市纪委
  12月6日下午,市纪委机关一支部开展十二月党员活动日。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带领中央政治局常委集体瞻仰上海中共一大会址和浙江嘉兴南湖红船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市委常委、纪委书记范继跃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了此次活动。
 
  “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对党忠诚……。”一项庄严的仪式成为此次党员活动日的重要议程,面对鲜红党旗,该支部书记张海军领誓宣读誓词,其他宣誓人列队站立,跟诵誓词,再一次接受党性教育。
  誓言字字铿锵,掷地有声。宣誓后,大家踊跃发言,“我们的使命是什么?初心是什么?在十九大报告中充分阐明了共产党人的使命、初心就是为人民谋福祉,为中华民族谋复兴。此外,我认为无论是在人生之路成长过程中,还是在工作事业成长当中,一定要自尊、自警、自省、自力、自律,不忘初心,方得始终。”党员何长华说。
 
  “作为一名党员,我感觉使命光荣,责任重大。我们要继承“红船精神”、弘扬“红船精神”,在自己的岗位上坚守职责,恪尽职守,时刻谨记肩负的使命和责任,做好我们的本职工作,不忘初心坚定信念做一名合格党员”党员刘洪波表示。
  最后,范继跃说,重温入党誓词,学习“红船精神”即是当前一项政治需要,也是每位党员进一步加强理想信念教育,进一步加强党性教育必须的课程。为此,我们要深刻认识“红船精神”的新时代重要意义;要深刻理解“开天辟地、敢为人先的首创精神;坚定理想、百折不挠的奋斗精神;立党为公、忠诚为民的奉献精神,是中国革命精神之源,也是‘红船精神’的深刻内涵。”同时,我们要进一步加强党员革命传统的教育,比如:“延安精神”、“长征精神”教育等,让优良的革命传统、革命精神代代相传;要把“红船精神”落实到各项工作当中,按照习总书记的要求,在“红船精神”的激励和鼓舞上,不断强化前列意识,切实把“走在前列”的要求体现到精神状态上,贯彻到衡量标准上,落实到各项工作上。